- 刘彬;
欧盟TTIP谈判文件集中体现了当代欧盟的经贸立场,但其规则启发意义至今未得到中国自贸区战略执行者与谈判者的充分重视。欧盟与中国都属于世界大型经济体,都反对贸易保护主义,都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都面临较强的内部公共政策需求,既维护自身利益点又保持相对温和的谈判风格。以上共同点决定了欧盟部分经贸立场对于中国的借鉴价值。中国自贸区战略现有指导文件仍较为笼统,在规则设计上相当粗糙。对欧盟一系列议题立场的法律实证研究,有助于反思中国自贸协定在规则建构上的消极状况,揭示出中国自贸区战略的具体改进之策,并间接促进对欧美"世贸组织改革"呼声的多边应对方案的明晰化。
2020年01期 No.66 27-4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7K] - 张泽忠;
在早期"泛非主义"思想影响下,非洲国家确立了经济一体化的合作发展战略。尽管之前区域经济一体化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但至今仍在不断努力追求。最近非洲国家成立了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这一世界上最大的贸易集团,希望借此建立非洲单一市场。本文回顾了非洲在经济一体化中作出的种种努力,并重点探讨了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协定及其主要内容,分析了其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最后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下加强中非合作对推动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020年01期 No.66 45-5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1K] - 杨德桥;
维护美国在华知识产权利益、打开中国贸易市场,是美国对华"301调查"的历史逻辑。随着中国由"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跨越,美国新一轮"301调查"的动因也从传统的维护经贸利益向压制中国科技发展、遏制中国崛起、维护美国全球霸权等深层目的演进。"301报告"指责中国与"中国制造2025"知识产权战略有关的法律、政策和做法,存在所谓的不公平技术转让、歧视性技术许可、通过投资并购有目的地获取外国先进技术和不正当获取商业秘密行为。"301报告"的责难缺乏法理和事实基础,严重有失偏颇。"301报告"及美方借此挑起的贸易摩擦,对"中国制造2025"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形成了重大影响。我国应当保持实施"中国制造2025"知识产权战略的定力,同时采取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进行必要的反制等应急措施,更为根本的还在于完善知识产权立法、优化对外贸易结构。
2020年01期 No.66 57-7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17K]
- 王中美;
必要设施原则(EFD)是一项有争议的反垄断原则,针对那些拥有市场"要道"地位的企业的限制竞争行为。近年来EFD逐渐被引入涉及网络或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案件中。国际实践反映,EFD应当在严格的条件下适用。尤其是在互联网行业中,考虑到互联网自身技术创新更迭的速度,适用EFD的正当性常招致质疑。目前针对中国互联网企业滥用垄断地位案件中出现的举证和救济的困难,可通过引入EFD有所缓解,但仍应在严格的条件下谨慎适用。
2020年01期 No.66 113-1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9K] - 于飞;
"国际礼让"是一个发展的动态概念,国际司法合作的内涵与现代意义的国际礼让相契合。国际社会的实践表明,礼让已成为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基础。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先决条件是原判决法院具有管辖权。间接管辖权与直接管辖权有关联,但其又有独立性,因而不少国家立法对间接管辖权作出规定。我国应以国际礼让为理念,构建自己能体现司法的国际合作与协调、在准据法与审查标准方面突出有效性和更具灵活性的间接管辖权制度。
2020年01期 No.66 129-13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6K] - 顾婷;
中国在美维C案(简称"维C案")是以中国企业为被告在美国进入诉讼程序的第一例反垄断民事诉讼案件。从2005年至2018年的13年间,此案历经纽约东区法院、第二巡回法院、联邦最高法院的三级审理,至今仍未尘埃落定。维C案的核心问题是美国法院是否应根据国际礼让拒绝行使管辖权、驳回原告的起诉。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2018年6月14日的判决中虽然认定外国政府提交的法庭之友意见书对美国法院不具有约束力,但也间接肯定了国际礼让在本案中的可适用性。国际礼让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式沙文主义管辖"遭到他国强烈抵制的背景下,美国法院用以缓和尊重他国主权与执行本国反垄断法需要之间矛盾的工具。通过一系列判例,美国法院逐步明晰了国际礼让在反垄断法中的适用条件,从而使其成为得以豁免美国反垄断法上责任的一项重要抗辩依据。据此,本案发回重审后,中国企业仍有获得胜诉的一线生机。
2020年01期 No.66 140-15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11K] 下载本期数据